中科院深海所分析测试中心安全管理制度(暂行)
2020-04-30 09:56:06
为加强中国科学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验室的安全管
理,保障科研人员的人身安全及中心财产安全,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本中心各实验室应根据本室工作特点,建立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职责;各实验室除工作人员
和实验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
2、凡进入中心实验室上机操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并严格执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3、禁止将食物、饮料等带入实验室,禁止在实验室内吃任何东西及喝水;不允许穿拖鞋进入,
长发必须扎好;进实验室必须穿实验服并根据实验性质佩戴其它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如手套、防护
镜等。
4、不得随意拆卸、搭建实验室的水、电设施;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线路。
5、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实验,严格遵守《中国科学院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及《中国科学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规范操作。
6、药品、试剂分类保存并由专人管理,如实登记;剧毒及易制毒化学品应存放在规定的试剂柜
里,建立双人双锁管理及登记签字领用制度;实验室药品、耗材、仪器、设备等实验室资产未经允许不
得带出;如有特殊需要,需经批准。
7、各种高压气瓶不可靠近热源和火源,夏季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
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采购和改装其他气体使用;使用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按有关
规定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8、实验废液、废弃物按照相应管理规定,规范化处理。
9、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气、窗、门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
方可离开实验室;节假日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
10、如发现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须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在安全隐
患消除之前,不得开放使用实验室。
11、如有盗窃或意外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
门,并保护好现场。
1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中心负责解释。